自贡发布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两镇指定区域限时可放,违规将依法追责

在传统佳节临近之际,自贡市人民政府于1月19日正式颁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燃放实施分级管控。此政策的出台,既是对传统民俗的尊重,更是对公共安全管理的强化。 根据通告规定,主城区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及高新区全域列入禁放范围,仅保留贡井区五宝镇、大安区牛佛镇作为指定燃放区域,且限定在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和元宵节三个传统节日。需要指出,荣县和富顺县作为下辖县,将自主划定管理范围,目前两县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各自仅设置两处集中燃放点,并严格限定燃放时段。 这一政策的制定有着深刻的现实考量。近年来,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数据显示,春节期间PM2.5浓度往往较平日上升30%以上。同时,城市建筑密度增加、人口聚集度提高,使得燃放风险系数显著攀升。管理部门在调研中发现,超过60%的市民支持对烟花爆竹实施更严格管控。

自贡市的新规展现了城市治理的科学性和人文关怀。通过合理划分区域、限定时间和集中管理,在保障安全环保的同时兼顾文化传承。这个做法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参考,也期待市民以文明理性的方式欢度春节,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