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紧急预警:三类问题酒品被列入黑名单 制假售假手段呈现新特征

问题——临近“3·15”,酒类消费投诉和舆情中几类风险再次集中显现;一是“特供酒”由明示转为暗示。有商家不再在包装上直接标注“专供”“特供”,转而借助直播间话术、隐晦标识、遮挡商标、错别字等手法,营造“稀缺”“内部渠道”“机关福利”等概念,诱导消费者为所谓“身份象征”买单。二是“天价功效酒”借概念回潮。部分产品以“上天馈赠”“改善睡眠”“延缓衰老”等夸大甚至虚构的功效抬高价格,个别品牌曾被曝光后下架,但在部分渠道、线下广告及变体产品中仍出现回流迹象。三是“抽奖送酒”变成低门槛陷阱。一些弹窗广告、社交平台链接以“恭喜中奖、免费领取”为诱饵,实则要求消费者支付运费、保价费或“体验费”,收货后却发现酒体品质低劣,退款维权也较困难。四是以“老酒”“洞藏”“坤沙”等名义的劣质勾兑酒混入市场,利用消费者对工艺和年份认知不足牟取暴利。

酒是民生消费品,也承载社交礼仪与文化传统。治理酒类乱象,既要靠监管“亮剑”和平台“守门”,也要靠消费者不被“稀缺”“神效”“免费”三种幻象带偏。只有信息更透明、规则更硬、违法成本更高,才能守住“入口安全”和“消费信心”,让市场形成诚信经营、优质供给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