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发了个公告,讲讲他们控股的一家子公司碰到的麻烦事。这家公司叫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陆家嘴国际信托”,跟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还有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因为债券交易扯起了债务纠纷。这个事是从2022年就开始闹腾的。陆家嘴国际信托先在2022年12月13日给上海金融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把被告方欠的钱追回来。2023年2月3日,法院判了一审判决,说是让被告们还钱。结果那几家公司不服气,跑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去上诉了。经过一番折腾,2023年6月29日,上海高院出了二审判决书,维持了原判。 被告们还是赖账不还,陆家嘴国际信托就没办法了,只好在2023年7月26日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案子被法院受理后给编了个号(2023)沪74执1381号。 为了更好地处理这个烂摊子,陆家嘴国际信托在2023年2月7日设立了一个叫“陆家嘴信托-鲲跃1号财产权信托”的项目,专门用来接下这笔债去处置。到了2025年10月20日,法院又下了个裁定(2025)沪74执异116号,把陆家嘴国际信托的主体身份给换成了那个信托项目作为申请执行人。 最近法院那边又有动静了。陆家嘴国际信托收到了法院发出的(2024)沪74执恢14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这回法院说没法处置抵押的房产(涉案不动产暂不具备处置条件),也找不到被执行人别的财产了(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只能暂时把这次执行程序给终结掉。 这个裁定说以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钱了或者有别的财产可以执行,还能再申请执行;而且以后再申请也不受什么时间限制。不过被执行人还是得把欠钱的事儿记着,履行完了赶紧告诉法院一声。这个裁定一送出去就生效了。 对公司的影响方面,申请执行人之前就已经把抵押资产给保全了,这次执行结果估计不会对公司今年或者以后的利润有什么大影响。要是以后还能找到钱或者财产了,公司还可以继续申请执行。公司这边会盯着事情发展变化;也会按照规定去做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最后提一句他们家别的官司和仲裁情况:截至这个公告发出来的时候,除了这个事以外就没啥新进展了。之前2025年4月19日和2026年1月1日也发过类似的公告说过这些事儿(具体见编号临2025-007和临2026-001)。 总的来说就这么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