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某系辽宁省盘山县鹏程幼儿园学前班教师。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至二十一日期间,张某在任职幼儿园内多次对孟某某等八名幼儿实施恐吓、推搡、拍打、拖拽、怼打等虐待行为。
三月二十一日,孟某某的母亲李某某通过查看幼儿园监控发现张某拍打孟某某面部并将其推搡,致使孟某某头部撞到墙面。
翌日,孩子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头皮挫伤。
法院认为,张某身为对幼儿具有看护职责的幼儿园教师,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看护责任,多次对多名年幼儿童实施上述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
尽管张某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并获得部分被害人家长谅解,但考虑到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虐待对象众多且年幼弱小、虐待行为造成的实际伤害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决定不予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同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法院依法对其适用从业禁止,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本案的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形成了有力的联动。
盘锦市纪委监委在收到相关问题反映后,立即提级启动核查程序。
经查,鹏程幼儿园存在多项严重违规问题:多名幼师不具备从业资格,硬件设施不符合办园规定,许可证到期后仍然进行教学活动,开办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不符合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
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该幼儿园在办园管理、人员配备、资质审批等环节存在明显漏洞。
针对上述问题,当地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对二十四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与组织处理。
同时,鹏程幼儿园已被永久关停,该园其他涉事责任人都受到了相应处罚。
这一系列举措充分体现了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彰显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
本案暴露出当前幼儿园管理中存在的深层问题。
一些幼儿园在资质审批、人员管理、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导致不具备从业资格或职业素养不足的人员进入幼教队伍。
同时,幼儿园的监管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建立更加严格的从业准入制度、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家长监督渠道等。
这次事件中,正是家长通过查看监控视频才发现问题,说明建立透明、可追溯的监管机制的重要性。
从前景看,这一案件的处理将对规范幼教行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产生示范作用。
法院对虐待被看护人罪的严肃判罚,以及对从业禁止的适用,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对幼儿的任何形式的虐待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这也将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安全、温暖的环境中成长。
这起案件既是司法亮剑的典型案例,更是学前教育治理的警示标本。
当施暴者锒铛入狱、渎职者相继问责之后,我们更需思考如何织密制度防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不能止于事后严惩,而应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机制。
此案判决书上的墨迹未干,但留给社会的命题长存:唯有让每间教室都充满阳光,才能不负"幼有所育"的民生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