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地下水是城乡供水的重要来源,也是农业灌溉、生态补水的关键支撑。

地下水一旦受污染,往往呈现“发现晚、治理难、恢复慢”的特点,直接关系群众饮水安全、产业发展基础和区域生态安全。

生态环境部在近期发布信息时指出,通过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与风险治理,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问题: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与累积性,治理面临长期挑战。

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处于水循环与污染链条的末端,污染不易直观察觉,且迁移转化机理复杂,溯源难度大。

部分地区在化工园区、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周边,历史遗留问题与新增风险交织;一旦污染羽形成,治理周期长、成本高,即使实施抽提处理、原位修复等措施,也难完全恢复初始状态。

由此,地下水治理更需要前移关口,突出风险预防和源头管控。

原因:工业布局密集与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不足,是风险易发的重要因素。

一方面,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数量多、物质种类复杂,泄漏、渗漏等风险点分散且隐蔽,稍有管理薄弱就可能形成长期缓释污染。

另一方面,固体废物处置、填埋设施的防渗水平、运行维护、封场后管理等环节,均可能成为污染进入含水层的通道。

此外,地下水监测网络与调查评价需要长期投入、连续积累,数据不足会影响风险识别的及时性与管控措施的精准度。

这些因素叠加,使地下水污染防治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

影响:地下水安全事关高质量发展和民生底线。

地下水质量稳定,为城市供水安全提供“压舱石”,也为粮食生产、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保障。

对化工园区等产业集聚区而言,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水平直接影响园区绿色转型、项目准入与企业合规成本;对流域和区域生态而言,地下水与河湖湿地相互补给,地下水环境状况会通过水文联系影响地表水与生态系统稳定。

可以说,守住地下水环境底线,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防范环境风险、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现实需要。

对策:坚持“调查评估—重点治理—制度标准—分区管控”一体推进,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生态环境部介绍,“十四五”以来,相关部门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落实,排查整改并消除污染隐患8万余个,推动风险点“见底清零”。

围绕重点区域,组织对3000余个化工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针对性整治。

与此同时,完成48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形成一批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为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治理路径提供了经验支撑。

制度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也是地下水治理取得成效的重要支撑。

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与完善,从水源保护、源头预防、重点区划定等方面构建制度安排;围绕地下水污染调查、风险管控与修复等关键环节,推动制定技术文件,逐步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构建全国“一张图”,并推动将其纳入环境分区管控,有助于对高功能价值、高脆弱性的地下水资源实施更有针对性的保护与管理,提升监管的精细化水平。

前景:从“总体稳定”迈向“持续向好”,关键在于把风险治理关口进一步前移。

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深入推进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强化源头防控与过程监管,提升发现问题、定位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业内认为,随着重点区“一张图”应用深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以及试点成果加快推广,地下水治理将从单点治理向系统治理拓展,从事后修复向事前预防转变。

与此同时,推动企业守法合规、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应急体系、加强监测网络与数据共享,将成为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地下水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在预防、管控、修复等环节形成完整的防治体系。

当前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的成果来之不易,反映了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

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强、难以逆转的特点,任何时刻都不能放松警惕。

唯有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控的理念,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才能为子孙后代守护好这一宝贵的水资源,确保地下水的长期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