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乡镇交界集体水域疑现非法电鱼“久拖未结”引关注 生态执法协同亟待补位

问题——禁渔红线面前,案件办理进度引发疑问 据村民反映,2026年1月23日,东台某两乡镇交界区域一处村集体水域出现疑似非法电鱼;现场群众拍摄视频留存证据并报警。随后,民警到场处置,带离一名涉事人员及电鱼工具;当晚,农业农村部门渔政执法人员亦到场开展调查并制作涉及的材料。按常理,该类行为属于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捞方式,且“人、具、证”相对完整的情况下,依法处理路径较为清晰。然而,事发近两个月,当地村民称尚未收到明确的处理结论或正式答复,由此产生“为何迟迟未结”“是否存在监管空档”“举报是否能得到回应”等疑问。 原因——跨界水域治理与资产权属矛盾叠加,易导致责任衔接不畅 从反映情况看,涉事水域为村集体资产,已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成发包程序并产生中标人,但因中标方与发包方之间存在矛盾,合同尚未正式签订。业内人士指出,水域发包处于“程序已定、合同未落”的过渡期,容易被不法分子误判为“无人看管”或“权属不清”,从而趁隙实施非法捕捞。 同时,两乡镇交界地带在基层治理中常见“边界地带”管理难题:巡查力量分属不同属地,线索流转、证据移交、案件定性与处罚适用在不同部门之间需要衔接。一旦协同机制不够顺畅,或案件在移送、鉴定、告知等环节出现卡点,办理周期就可能拉长。对公众而言,最直观的感受往往是“没有下文”,从而继续放大疑虑。 影响——既伤生态也伤公信,削弱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非法电鱼对渔业资源具有高强度、无差别破坏性,不仅影响鱼类种群恢复,还可能伤及其他水生生物与水域生态链。对村集体而言,水域发包本质上是对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非法捕捞直接侵蚀经营收益,也易引发后续合同履行与收益分配矛盾,增加基层纠纷成本。 更需关注的是社会效果。群众第一时间报警、主动取证,是生态环境共治的重要支撑。如果举报线索长期得不到明确反馈,容易造成“举报无果”的心理预期,影响公众继续参与监督的意愿,也不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 对策——以协同执法和程序公开回应关切,堵住边界治理漏洞 受访基层干部与法律工作者建议,针对类似跨界水域案件,可从四上完善: 一是明确属地牵头与协办责任。对交界水域建立联合巡查与联席会商机制,形成“线索接收—现场处置—证据固定—案件移送—结果反馈”的闭环流程,避免因边界因素出现责任悬空。 二是提升办理时效与程序透明度。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及时向举报人及涉事集体经济组织反馈案件处置节点信息,明确已完成的调查环节、后续办理路径及预计时间,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 三是将资产纠纷与生态执法分轨处理。水域发包合同是否签订、双方矛盾如何化解,应通过村级治理、乡镇调处或司法途径解决;但任何合同争议都不应成为非法捕捞的“挡箭牌”。对电鱼等行为应依法从严处置,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与震慑教育。 四是强化技防与群防群治。对重点水域推进夜间巡查、视频监控、网格化管理,畅通举报渠道,对有效线索建立回访制度,让公众看得见治理成效。 前景——从“一案”到“一域”,推动基层水域治理常态化 当前,各地正持续加强长江禁渔及内陆水域资源保护,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于把制度落到末端。交界水域并非天然的监管盲区,反而更应通过协同机制补短板。对东台这起线索,社会期待有关部门依法核查、依规办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进展与结果,用实实在在的执法回应关切,也为类似地区提供可复制的边界治理经验。

生态保护没有边界之分;当一起证据确凿的案件久拖不决,考验的不仅是程序效率,更是治理决心。唯有打破行政壁垒,才能让每起举报都成为守护生态的助力,而非消耗公信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