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电商快速发展,食品已成为直播间的重点品类。但直播间食品销售中的虚假宣传、质量不一、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新挑战。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专门规定,对直播电商食品经营作出系统规范。 从禁止经营的食品范围看,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间销售的食品,集中覆盖食品安全的高风险环节: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有害化学物质生产的食品,直接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使用超过保质期原料生产的食品,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的婴幼儿食品,关系婴幼儿健康;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销售已超期食品,属于欺诈行为;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来源难以追溯。有关要求指向明确,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平台和经营者责任上,规定构建了分层管理机制。直播电商平台需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将食品安全纳入平台治理的日常管理。对直播营销人员,规定要求平台健全培训机制,每年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首次从事食品直播的人员须接受专项培训,以减少因认知不足带来的违规风险。 信息披露和宣传规范上,规定提出更具体的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应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信息,不得通过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直指直播中常见的“美颜”“滤镜”等处理方式。同时,规定禁止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宣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与药品概念,以遏制夸大功效、误导消费等乱象。 供应链管理上,规定区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与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两类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建立选品制度,核验实际经营食品的经营者信息、许可备案、合格证明等,并保存记录不少于三年。差异化要求兼顾不同主体实际情况,同时强调全链条可追溯。 在监管执行层面,规定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样检验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经营者依法处置,推动形成更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规定的出台反映了当前监管的现实需要。直播电商作为新业态,发展速度快、链路长、参与主体多,平台、主播、供应商等环节交织,责任边界容易模糊;直播的实时互动也使虚假宣传更具迷惑性,投诉处置更复杂。规定通过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制度要求,为补齐监管短板提供了制度支撑。 从前景看,规定实施将推动直播电商食品销售继续规范。短期内,部分经营不规范的直播间可能面临调整压力;长期来看,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守法经营者权益,也将促使平台和经营者提升管理能力、加大食品安全保障投入。随着配套措施完善与执法力度加强,直播电商食品销售的安全性与可信度有望持续提升。
食品安全关系群众生命健康,也是新型消费业态可持续发展的底线;直播电商发展越快,规则越要前置、责任越要落实。以禁售清单划清边界、以制度建设固化流程、以培训与岗位落实提升能力——再配合抽检与执法形成约束——才能让“屏幕里的交易”经得起标准检验与社会监督,推动直播电商在规范中发展、在守法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