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新成效

新时代民族工作加快的背景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迎来重要成果。经国家民委严格评审,山东省枣庄市从全国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获评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这个荣誉的取得,标志着该市民族工作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作为经中央批准保留的民族工作领域唯一创建示范项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自规范调整后,评选标准更加严格,指标体系全面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维度。在各地示范创建项目大幅精简的背景下,这一目的含金量与权威性更凸显。此次全国仅有24个地级市获此殊荣,竞争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枣庄市的成功创建,源于其系统化的民族工作创新实践。该市立足"中国石榴之乡"的独特资源,创造性将石榴文化符号与民族团结理念深度融合。通过打造"榴乡团结花更红"品牌矩阵,构建起"三全三评"教育模式、"人事物三维度"叙事体系和"六联共融"发展机制等特色工作体系。这些创新举措有效破解了东中部地区民族工作面临的共性难题,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样本。 分析表明,枣庄经验的核心在于把握了三个关键点: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工作纳入全市发展大局协调;二是深挖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民族工作的有机衔接;三是构建多维度工作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这种系统化的工作思路,使其在创建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枣庄样板"。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枣庄的成功实践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作为东中部地区的典型代表,该市探索出了一条非民族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有效路径。其经验表明,只要找准切入点、构建好机制,任何地区都能在民族工作领域有所作为。特别是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枣庄的"六联共融"模式表现出较强的推广价值。 站新的起点上,枣庄市已明确下一步发展方向。该市将重点在三个上持续发力:巩固创建成果的长效机制建设、拓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阵地、深化各民族互嵌式发展实践。涉及的负责人表示,将打造东中部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升级版",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更多枣庄智慧。

示范市的真正意义不在于获得称号,而在于将共同体意识转化为实际的公共服务、社会实践和治理机制;枣庄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新的起点。只有将荣誉转化为责任、经验固化为制度、共识落实为日常,才能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城市建设中持续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