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资金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党和政府涉农政策能否真正落地见效的关键。
近来,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这一领域的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系统深入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批问题被查处,一批责任人被问责,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领域监督的明确要求。
问题的发现始于对基层工作的深入调查。
在六合区马鞍街道,村干部张某某在粮食种植补贴统计申报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农户刘大爷的部分水稻面积被漏报。
这一典型案例反映出基层在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类似情况并非孤例。
南京市纪委监委与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组建工作组,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乡镇财Policy资金共10.74亿元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整改问题659个,涵盖补贴重复发放、长效管护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从更深层次看,这些问题的出现既反映出个别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也暴露出制度设计和监管机制的漏洞。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权力寻租现象也混杂其中。
六合区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农田水利项目工程承揽、款项审批等方面为商人提供关照并收受贿赂。
浦口区大桥社区工作人员倪某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为不法人员倾倒渣土提供帮助,导致71.85亩耕地遭严重破坏。
这类违纪违法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国家资金安全,更严重侵蚀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为此,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多方面的综合施策。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与农业农村、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合力摸排问题线索,保持常态化对接,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加大办案力度。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乡村振兴领域立案查处492人,留置27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清缴追回资金1896.72万元。
三是强化巡察监督。
将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纳入市委对26个村的提级巡察重点内容,各区深入开展村巡察,移交问题线索737件,推动立案576人。
四是聚焦重点项目。
集中攻坚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治,深入排查项目180个、标段376个,坚决斩断伸向乡村振兴资金的"黑手"。
问题查处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以案促改促治,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完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及项目服务管理等制度。
建立资金监管使用情况每月跟踪调度机制,对资金迟拨、沉淀滞留等问题加快推进整改。
这种"后半篇文章"的做法,既解决了当前问题,也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监督整治的最终落脚点是为民惠民。
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下,高淳区针对村民反映的道路破损问题,争取村级"一事一议"财政资金2117万元,推进74个村街巷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等项目110个,惠及24万余人。
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新建高标准农田8900亩,新建泵站6座,衬砌渠道11.75公里。
这些实实在在的成果表明,通过强化监督,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得到了显著提升。
展望未来,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表示将继续一体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督促职能部门补短板、堵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乡村振兴资金高效廉洁使用。
这一系统性、制度性的安排,为乡村振兴这一伟大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乡村振兴资金既是发展账,更是民心账、纪律账。
把补贴发到农户手中、把项目建在田间地头、把制度立在长效机制上,才能让惠农政策落地有声、群众受益可感。
持续以监督促规范、以问责促担当、以整改促治理,既是守住资金安全底线的必答题,也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深走实的关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