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民企用“打传防骗”微信公众号敲诈勒索获刑10年

为了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黄某某、韩某某等人用了“打传防骗”微信公众号这类平台,在2017年4月到2023年5月之间,给天津某生物工程公司、广州某信息科技公司在内的21家民营企业发布了能够影响它们正常运营的负面信息。为了继续作恶,他们就会主动找上这些企业,向它们要钱。要是企业来找他们删帖,他们就会拿不付费就不删的理由来威胁,甚至还说要把事情炒得更热。这笔敲诈勒索的钱一共有55.6万元。为了收钱方便,黄某某还成立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用这个名头和一些企业签了所谓的“商务合作协议”。吕某某在旁边帮忙,把自己的银行卡、微信还有支付宝账户给了黄某某,好让他方便收钱。吕某某一共帮黄某某收了12万元。就在今年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些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黄某某、吕某某敲诈勒索案”特别引人注意。在这个案子里,主犯黄某某被判处了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