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通报靖安一国企原负责人余涛严重违纪违法:虚列费用配高端手机并长期收受礼品礼金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近日通报了靖安县原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涛的违纪违法案件;经查,余涛利用职权便利实施多项违纪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余涛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体现两个上。一是虚增费用、变相挪用公款。2021年至2022年间,余涛通过虚增互联网专线费用,违规为自己、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配备高端手机,直接侵占公共资金。二是长期收受贿赂。从2017年至2022年,余涛频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高档烟酒、奢侈品和礼金,在利益交换中逐步突破廉洁底线。 余涛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根本原因是权力观的严重扭曲。作为国企主要负责人——他本应将公共权力视为责任——却将其沦为满足私欲的工具。这种权力观的错位,使他在利益诱惑面前逐步丧失理性,从小的违纪行为升级为严重违法犯罪。同时也暴露出部分单位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上的薄弱环节。 余涛案件的严重性在于对企业治理和廉政建设的负面影响。主要负责人的违纪违法不仅破坏了企业廉洁文化,还可能对其他干部职工产生不良示范。虚增费用、收受贿赂等行为直接损害了国有资产安全,侵害了公共利益。这类案件深入凸显了加强国企廉政建设、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的紧迫性。

余涛案的查处再次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例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要揪住国企蛀虫,又要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当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根本准则,才能真正实现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