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现在律师都这么讲究钱的,不过要是碰到像梅姨这种事儿,真的还有人愿意接?真心不好说。昨天看视频下面有人问,“这案子还有律师帮她辩护吗?”这问题挺扎心的。要不咱们分两种情况聊聊?第一种是家里头有钱给请个律师,良心过不去的案子,估计绝大多数人是不敢接的。但是也有律师会实话实说,告诉梅姨她干的事儿,拐了9个孩子跑了20年,害得好些家庭支离破碎,这在法律里就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死刑标准。律师到这时候能做的其实有限,“罪轻辩护”的空间基本上被挤没了。证据方面也很清楚,同案的张维平都被抓进去了,梅姨自己也招了,关键证据都确凿。律师看完卷宗,多半就是跟家属建议准备后事吧,争取点人道主义关怀,想保住命估计是很难。现实哪有电视剧里演的那么爽啊,哪有什么绝地反击、惊天逆转。面对铁证如山的案子硬去做“无罪辩护”,法官可能觉得你态度恶劣没悔改心,到时候给你判刑的时候肯定不给你留情面。第二种情况是家里没钱请律师,家属也不管了。根据法律规定,死刑案必须得有辩护人。这时候法院会找法律援助机构给指派一个律师。但这也不代表她就能翻身了。援助律师的活儿更多是走程序,确保审判合法、查查看证据有没有毛病、确认她有没有自首立功这些减轻刑罚的情况。这个案子里梅姨跑了20年才被抓不算自首;她自己供认不讳虽然算坦白,但造成的后果太严重了,这点坦白根本抵消不了死刑;主犯都已经判死刑执行了,按照量刑平衡的原则,她想一个人活着估计也难。所以说,援助律师就是履行个法律程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