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传统普法如何从“听得见”走向“记得住、用得上” 基层治理实践中,普法宣传常面临“两难”:一上——法律条文专业性强——群众理解成本高;另一方面,节日期间人流集中、情绪高涨,公共安全、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风险点也更易显现;如何把法治教育融入群众日常、把法律常识讲到群众心坎里,是基层依法治理需要破解的现实课题。 原因——以文化场景提升触达效率,以互动表达降低理解门槛 春节第一天,大名集荟人流密集、烟火气浓,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群众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公共空间。大名县司法行政部门把普法阵地前移到集市、舞台搬到群众身边,通过“文艺演出+现场讲解+答疑服务”的组合方式,借助节日氛围和文化表达的天然亲和力,将抽象的法治理念转化为可感可知的生活常识。 演出以喜庆歌舞拉开序幕,随后以武术等节目增强观赏性,并通过少儿节目传递“从小树立法治意识”的价值导向。更具吸引力的是互动环节:围绕与生活贴近的法治词语开展竞猜,让群众参与中理解概念、在讨论中形成共识。主持人结合互动内容,穿插讲解诚信守法、公序良俗、公共安全等法治要点,并围绕高空抛物、家庭暴力、造谣传谣等社会关注问题,提示法律后果与维权路径,引导群众把“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落到行动上。 影响——把“法治年味”送到家门口,增强基层治理的社会基础 从现场反馈看,文艺化表达改变了以往普法“单向宣讲”的距离感,群众更愿意停留、更乐于提问,也更容易形成传播效应。其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上: 一是提升法治宣传的到达率和记忆度。以节日场景聚人气、以节目内容抓注意力,使法律知识轻松氛围中实现有效触达。 二是强化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针对高空抛物等与春节期间人员密集对应的的风险点进行提示,有助于减少侥幸心理,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三是推动形成基层法治共同体。普法不仅是“讲法律”,更是培育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群众在互动中讨论对错边界、在答疑中了解救济渠道,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平安建设注入更稳固的社会基础。 对策——推动普法从“活动化”走向“机制化”,从“热闹”走向“长效” 要让“文艺+普法”不止于一次节庆活动,需要在内容供给、服务协同和传播方式上形成制度化安排。 其一,围绕高频民生议题建立“普法菜单”。聚焦治安管理、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文明等群众关切,定期更新案例库和提示清单,让每场活动都有清晰主题与可检验成效。 其二,把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同步推进。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只是起点,更可引导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服务渠道,形成“宣传—咨询—引导—服务”的闭环。 其三,增强分众化表达。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设计不同节目与讲解方式,提高精准度,避免“一把钥匙开所有锁”。 其四,完善协同机制。推动司法行政、公安、妇联、教育等部门在活动策划、案例选取、风险提示各上联动,让普法与基层治理事项同频共振。 前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培育法治信仰,夯实县域治理现代化根基 从更长周期看,基层法治建设既要“力度”,也要“温度”。把法律知识嵌入文化生活、把法治精神融入节庆民俗,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随着县域公共文化供给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文艺+普法”有望在更广范围内复制推广,成为推动乡村(社区)法治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有效抓手。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探索更接地气、更聚人气的普法形式,推动法治宣传常态化、阵地化,让法治观念在基层落地生根。
法治建设——根在基层——魂在人心。一场新春演出,或许改变不了所有人对法律的认知,但它传递的信号意义深远——法治宣传不该是冷硬的说教,而应是有温度、有共鸣的对话。当法律知识以群众熟悉的方式走进生活,当法治精神在节日欢声中悄然落地,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土壤便会愈加深厚。这,正是基层普法工作最朴素也最持久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