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有个纺织企业,因为没钱还债,欠了400多万,原本要面临资产被拿走、工厂停产的危险。不过邓州市人民法院没直接把东西变现,而是想出了“执破融合”的办法。他们先看清楚这个企业还有价值,然后推动案子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最后帮企业重新恢复生产。 这事儿主要是因为现在的经济结构在变,企业债务问题变得更复杂了。有些企业虽然现在缺钱,但机器厂房都在,市场也还不错,只要再给点时间就能活过来。如果硬要卖资产还钱,不仅好东西会闲置浪费,还可能引起工人失业、产业链动荡这些问题。所以,法院在还钱和保企业价值之间得找个平衡。 邓州的这个做法挺好,把执行和破产两个环节打通了。执行的时候就先评估企业的情况。法院发现那家纺织厂机器设备完好、厂房条件好,很快就能开工,就赶紧把案子转给破产那边审查。进了破产程序后,他们利用之前执行阶段核实好的信息,很快就把评估做完了,确认这个企业有救。 这种方式有几个好处:一是节省时间和人力;二是能精准地看出企业有没有救;三是用“活水养鱼”的思路,一边还钱一边让企业有了赚钱的能力。制定重整计划的时候,管理人和老板商量了个兼顾还钱和干活的方案,债权人都很满意就同意了。 从大面上看,这对完善市场退出和救治机制挺有启发的。现在咱们国家在搞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处理困难企业的时候既要公平又要高效。司法系统多尝试点创新探索,不光能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还能让社会资源用得更合理、市场更有韧性。 以后这种“执破融合”的办法估计能在更多地方用起来。它可以跟产业政策、金融服务搭配着用,形成一套多层次的企业脱困体系。企业能不能走出困境不光关系到一个公司能不能活下去,也反映出咱们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和温度。 邓州的实践说明,通过机制创新和细致工作,司法程序能变成企业重生的梯子,而不是终点。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这种尝试会丰富咱们中国特色的市场主体救治制度的内容,为打造一个更灵活、包容的经济环境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