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保护关系千家万户。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消费纠纷日益多样复杂,消费者面临信息不对称、维权不畅等难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主动履行司法职责,将普法宣传与消费维权服务结合,通过下沉基层直接服务群众。3月13日,该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孟琪和干警沈宁可走进天桥街道漓江路社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围绕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采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召陵区法院的实践说明——法治建设不仅依靠裁判,也需要持续的普法;司法服务走进街巷,法律条文化为百姓的“维权工具箱”,“品质消费”才能不再是口号,而成为可感可触的生活常态。这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微观注脚——让每位公民在具体权益保障中,真切感受公平正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