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的负责人给大伙儿提了个醒,说现在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的情况越来越多了。有些家伙打着“打假”的旗号去“碰瓷”,甚至还有用掉包、造假这种手段去行骗的,这既坑了商家,也浪费了消费者维权的资源。为了堵住这些漏洞,新规里给投诉人立了规矩,要求他们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确实存在的事实依据。如果有人敢提供假材料、冒用别人的名义或者死活不配合验明正身,那这事儿就直接不受理了。 说到怎么管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以前的老规矩是找实际经营地或者平台住所地的县级部门来处理。但现在电商这一块问题挺多的,很多网店的信息都不真实,平台核验身份也不到位,再加上双方所在地不一样容易扯不清谁该管,所以纠纷很难查清楚、责任也落实不下来。 这次新规把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权给细化了一下。他们决定用“公示的地址”来代替以前那个模糊的“实际经营地”。这样做的好处是统一了标准,既方便消费者维权找地方告状,也给市场监管部门定管辖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是店家连个公示地址都没有或者给的地址是假的,那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就得督促平台去履行他们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