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家庭暴力加害人肯定要吃大亏

3月30日这天,王丹法官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二级高级法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说了,家庭暴力加害人肯定要吃大亏。现在法律规定越来越严了,家暴的人不仅在离婚案子里要少分财产,还得赔精神损失费。法院也说好了,有这种事就判离婚,绝不拖着和稀泥。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的张诗浪律师和熊袁辉律师这次就碰上了这种好事。 委托人找他们打离婚官司,因为对方家暴。我当事人坚持要两个孩子都归自己养,对方出抚养费。这个诉求在一审的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就判准了。今天我们刚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两级法院都支持了我们当事人。这正好就是对最高法院那个说法的最好回应。 至于财产怎么分,按照一审法院的建议,我们已经另案起诉了。现在二审刚结案,财产分割那块就恢复审理了。这次遇到这样的案例真是太典型了。最高人民法院说了,离婚案子得果断判决保护受害人。但很多基层法院其实还没做到这一点。所以这个观点不光对律师办案有帮助,基层法院也得重视并照着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