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披露了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有力证明了司法举措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的显著作用。中央部署此次行动的目的在于化解涉企执法中的难题,通过公正司法保护各类产权,营造稳定的社会预期。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进行顶层设计,并印发通知强调各级法院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的界限,防止刑事手段介入经济领域。廖向阳局长在会上提到,各级法院加强了对涉企诉讼的监督,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实际操作中,法院仔细区分了合同纠纷与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法律界限,现已依法判定69件案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审判监督职能被激活,已纠正55件涉企冤错案,涉及88人。这些举措明确了法院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立场。 在助力企业发展方面,法院探索了多种创新机制。通过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大量涉企矛盾被化解在诉前阶段。专项行动已化解177.62万件纠纷。比如某木器公司的补偿争议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介入后促成当地自然资源局支付4546万元补偿款。 对于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实行“活封活扣”等柔性手段。全国已对12.06万家企业采取此类措施涉及案件14.88万件执行标的额达3604亿元。海南、江西两地法院协同解封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不动产解决重复查封困境后救活企业并带动了2600余户养殖户增收。 信用修复机制也被精准适用。法院区分“失信”与“失能”的不同情况建立修复渠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完成信用修复266.96万人次。例如在北京某建设集团执行案中法院给予履行宽限期保障项目正常运转最终清偿债务。 这次专项行动是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实践从纠正冤错到处理纠纷从执行措施到信用惩戒都传递出司法保护产权的信号当前成果标志着我国涉企司法政策的完善迈出坚实步伐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成果把有效机制常态化回应市场主体期待以优质司法服务为各类企业发展护航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