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法院近日采取了中外“双调解”模式,成功解决了一起跨境合同纠纷。这次纠纷涉及来自也门的商人哈里和一家广州公司。这个案件始于2022年6月,哈里向一家广州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超过25万美元、重达30吨的制冰机。但验收时发现设备压缩机和部分零配件型号与约定不符,并且成冰规格较小,能耗过高。由于也门电价高,哈里认为按照这台机器的能耗,他的制冰生意将难以获利。于是拒绝收货并拒绝支付尾款。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后,哈里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损失。另一边,该公司表示这个制冰机是按照哈里的要求定制的,并认为这次纠纷是因为广州湿热气候导致能耗较高所致。因此不同意解约并提起反诉。广州南沙法院意识到双方法律文化背景不同,因此决定采用中外调解员“双调解”模式。法院委托特邀调解组织选定也门调解员Malek和中国调解员林启迪共同参与这个案件。Malek通过阿拉伯语向哈里介绍中国营商环境和探讨解纷可能性,而林启迪则分析诉讼成本和不同调解方案的实际影响。通过多次会议和科学建议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这次调解过程中还结合了鉴定程序,通过细化争议事实、充分对抗和推进实质解纷,在长达五个小时的法庭询问后双方达成共识。调解协议签订后次日就履行完毕了协议内容。这次纠纷也让涉案公司更加意识到与客户沟通和合理设置合同条款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