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12月26日一大早,临夏市法院和市公安局、检察院、人大代表还有政协委员一起出动,百十来号执行干警和十辆警车组成的队伍去了木场街55号。马院长现场指挥,大家分了工:有负责交通管制的,有看守现场的,有实际干活的,还有专门摄像、拍摄录像的,甚至还有架着无人机在天上盯着的。大家忙活了三个小时,给屋里的东西拍了照、列了清单,搬完就走了。 其实这事儿是2001年1月的时候闹起来的,当时河曲马场想把一块4981.5平方米的地卖给马国正,两人签了协议,约定先付15万定金,第二次付20万,剩下的等搬家完了再算。马国正总共给了65万,其中20万他特意存到了工商银行夏河县支行,算是给对方的搬迁保证金。 到了2007年,临夏市政府给马国正发了个叫临市(2007)MJ-780的土地使用证。结果河曲马场不服气,一直上诉、再审,折腾了整整十年都没消停。直到12月25日这天,法官先把最高法的裁定书、通知书和公告送到了马学仁和格桑曼家里,贴在院子墙上劝他们搬走。两人虽然搬走了,但院子里河曲马场自己盖的简易房还没拆干净。 法院发现这情况后,决定12月26日再来一次强制执行。因为是州委政法委统一指挥的行动,州、市公安局还有信访局、综治办、东关街道的人都过来帮忙。现场不仅有人大代表、检察院的人盯着,河曲马场的职工代表也被邀请过来监督。 这回大家按照部署的“九组联动”方式干活:交通管制、警戒、实施、宣传、医疗、后勤、摄像、无人机预警、应急保障这九条线都给铺开了。干警把屋里的东西一件件拍下来、列好单子,全部搬到指定地点。 因为之前的案子拖得太久成了所谓的“骨头案”,这次终于在这场行动里彻底结束了。临夏州法院今年一直在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专项行动,对那些“老赖”一点也不手软。这次顺利把钱要回来,既让那些想“躲猫猫”的人知道了厉害,也给老百姓把胜诉的权益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