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主要是把刷单刷单这个乱象的问题给说了出来。首先要说明的是,刷单刷单已经不是电商平台里的小问题了,它已经形成了一条覆盖注册、教程、物流、支付、评价全流程的灰色产业链。当“职业刷客”每个月赚好几万,当空包裹被用来美化业绩的时候,单纯的民事或者行政手段就显得太无力了。刑法必须出手干预,但这个干预一定要谨慎使用,只有在其他部门法都不起作用的时候才补上。 在给大家展示了几种常见的刷单画像之后,我们发现这个问题主要分成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声誉型刷单,就是卖家自己刷好评或者请人刷差评去损害竞争对手。第二种是财产型刷单,就是商家利用平台的返现补贴虚构订单赚钱。第三种就是竞合型刷单,这种情况是既要好评又要补贴。这些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为了整治这些乱象,刑法中已经有了五条罪名利刃。比如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就是专门针对那些用恶意差评来造成损失超过50万元的人;破坏生产经营罪就是给竞争对手的店铺刷好评让他们被平台处罚;虚假广告罪则是指商家通过刷好评来做虚假宣传;敲诈勒索罪则是威胁别人说不给钱就曝光你刷单的行为;还有诈骗罪则是指那些注册空壳账号专门用来刷单套利的人。 除此之外,技术提供者、物流公司、还有电商平台这些人也都是共犯圈子里的一部分。比如卖刷单教程的人可能触犯传授犯罪方法罪或者帮助犯;寄送空包裹的物流公司也可能成立帮助犯;电商平台如果明知别人在刷单还不处理的话也会触犯相关法律。 在最后还讨论了一些罪数难题,比如中立帮助行为边界问题以及法条竞合处理问题还有配套帮助行为等问题。比如QQ群里卖刷单教程的人可能触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罪。 总之要让刑法成为最后一道闸门才能真正治理好这个问题。当违法成本太低时,民事和行政手段就不起作用了,这个时候必须让刑法介入整个链条才能够恢复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