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真的有纠纷时的正当维权

面对最近爆出来的这种包装成“维权”,实则是为了谋利的“职业索赔”问题,咱们得好好治治它。这事儿不光是坑了做生意的人,还把正常的维权路子给搞歪了,把市场弄得乱七八糟。就在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一起把这几类违法的案例给公开了。通过这些例子,司法机关算是划清了线,告诉大家啥是正经维权,啥是犯法。他们还展现了决心,要坚决遏制这股歪风邪气,好让经济环境更健康。这次发布的案例里,有几类行为特别典型。在北京市有个案子,被告人苏某两个月内去了好几家餐馆,偷偷往饭里扔蟑螂,然后威胁老板说要举报他们。虽然每次要的钱不多,但是因为他在短时间内作案多次,而且之前还有过被处罚的经历,最后被判敲诈勒索罪,数额被认定为较大,还要吃牢饭。这个事说明,对于那种动不动就来骗一点小钱的人,法律可不会因为数额小就手下留情。还有一种手法更隐蔽也更厉害。被告人向某和一帮同伙在外地活动,他们专门用工具破坏食品的包装,然后塞进异物,拿着所谓的安全隐患吓唬超市和便利店。他们利用商家不想闹事、怕名声不好听的心理,加上曝光或者投诉的威胁手段逼商家掏钱。这种行为组织性很强、有预谋且反复出现,社会危害更大。法院对那个领头的判了实刑,这就是对这种成团伙、成链条的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 另外,随着网购的发展,网上诈骗也变多了。黄某这帮人搞了个团伙,伪造买家信息、造假的证据去骗电商商家的钱。他们骗的数额已经达到了“巨大”的标准。这种纯粹就是骗钱的事,跟普通的消费纠纷完全不是一回事儿。法院审理的时候分清楚了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还给累犯什么的都算了进去。 综合看这些案子的裁判思路,有几个特点很鲜明。第一是看行为本身怎么样而不是光看名字叫啥。不管当事人说自己是消费者还是打假人,关键看他有没有拿不该拿的东西、有没有威胁人或者骗人的手段。那种偷偷投异物诬陷商家、造假证据敲诈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这就戳破了他们所谓“维权”的假面具。 第二是全面考量而不是只盯着数额看。在判敲诈勒索罪的时候不光看总共骗了多少钱,还要看他们作案的次数、用的手段狠不狠、之前有没有因为这类事儿被罚过、对市场的破坏有多大。对于那种动不动就来骗一点小钱的人也要追究责任。 第三是在严惩的同时也要给改过自新的机会并且追回损失。对于有自首、坦白或者认罪认罚的人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还要罚款、把赃款追回来给受害者弥补损失。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说过打击这种借“维权”名义搞敲诈勒索、诈骗的行为是保护生意人的必要手段也是为了营造好的法治环境。这不是要削弱消费者该有的维权权利而是要防止权利被滥用。 公布这些典型案例就像一把尺子把合法和违法的边界量得清清楚楚它告诉大家:法律保护真的有纠纷时的正当维权但是绝不让那些想通过不法手段捞钱扰乱市场的人得逞这既是在保护老实做生意的人也是在警告那些想走歪路的人要持续规范市场秩序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只有坚持法治原则才能让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