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进步,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表现为新的特点和趋势。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日前表示,检察机关正密切关注该新态势——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侵犯商标权犯罪,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从犯罪手段看,传统的制假售假方式正在升级演变。检察办案发现,不法分子已经突破了传统的侵权手段,出现了"旧货翻新再售"等新型犯罪方式。这些新手段隐蔽性更强,更难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对市场秩序造成了新的威胁。同时,商标使用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从物理使用向电子化使用演进,使得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 从侵权对象看,违法犯罪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侵权对象已从传统的商品商标向服务商标延伸,涉案领域也由线下交易向网络电商等新业态拓展。这意味着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新业态发展,侵权假冒问题也在跟随产业变化而演变,需要检察机关不断调整工作重点。 为有效应对这些新情况,检察机关采取了多上措施。一方面,聚焦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食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箱包、香烟白酒等侵权假冒多发领域,加大打击力度,斩断犯罪链条。今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类犯罪8470件19050人,起诉14488人,充分表明了打击的力度和广度。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综合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提升商标司法保护效能。除了刑事打击外,还通过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保护商标权。今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办理涉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等民事监督案件140件,涉商标类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6件,公益诉讼案件161件。这些案件的办理不仅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在具体办案中,检察机关注重起到监督职能作用。最高检办理的成都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监督案就是典型。经审查认为原判确有错误,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最终获得再审改判,厘清了案涉商标权及字号权各自的权利边界。这类案件的办理对于完善商标权保护制度、统一司法标准至关重要。 检察机关还深化一体履职,加强分析研判和对下指导,积极有效应对商标侵权犯罪的新变化。通过总结办案规律、分析犯罪特点,为基层检察机关提供指导,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提高了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商标保护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环节,也是营商环境的"晴雨表";面对日益复杂的侵权形势,司法机关需要创新机制应对挑战。加强商标司法保护既护航企业创新,又捍卫消费者权益,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