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近日处置的两起醉酒骑行事故,再次提醒公众重视道路交通安全。1月30日,一名血液酒精含量达192毫克/100毫升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与停靠路边的重型货车相撞,经抢救无效身亡。12月11日,另一名骑行者在血液酒精含量211毫克/100毫升的状态下追尾小轿车,虽无生命危险,但头部严重受伤。两起事故的共同点是:当事人均处于严重醉酒状态仍骑行上路,不仅危及自身,也给他人带来风险。
两起事故的酒精数值从192毫克/100毫升到211毫克/100毫升,说明问题并不在“骑得快不快”,而在“能不能上路”。把非机动车当作酒后出行的“安全替代”,往往是最危险的误判。道路规则没有工具的例外,安全底线也不该因“少喝点”“离得近”而降低。这个春节,最可靠的出行方式只有一种:喝酒不骑车,清醒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