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课间掰手腕致骨折诉讼案宣判 法院认定自甘风险驳回赔偿请求

事件回溯显示,涉事双方均为年满15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参与的掰手腕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医学资料表明,肱骨干骨折多由直接暴力或扭转力引起;掰手腕属于高对抗、高负荷活动,其受力特点与该类损伤机制具有明确关联。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条款作出裁量。审判要点主要集中在三上:一是参与者年龄已达初中毕业阶段,按《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应具备基本的运动风险认知;二是原告方证词存明显矛盾——关键证人拒绝出庭——举证责任未能充分完成;三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故意伤害或违反基本注意义务的行为。法律专家指出,该判决反映出司法对未成年人适度风险教育的支持。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中小学体育运动伤害纠纷中,以自甘风险为由驳回起诉的案件占比为37%,较民法典实施前上升21个百分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认为,此类裁判需要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与避免过度责任认定之间取得平衡,防止对正常校园活动造成不必要的抑制。事发后,校方已加强课间安全管理,通过增设趣味体操等低风险活动分流学生参与高对抗项目的需求。教育部门同步修订《中小学意外伤害处理指南》,新增“对抗性活动分级管理”条款。下一步,有关上或将推动建立校园意外伤害多元化解机制,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专项责任险产品。

这起“课间掰手腕”引发的诉讼提醒人们:安全并非口号,而是对风险的认识与对规则的共同遵守。对未成年人而言,勇气不应建立在忽视危险之上;对家校与社会而言——依法厘清责任边界——把预防落到日常,才能让校园活动既有活力也更守底线,让每一次课间欢笑更安心、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