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名人控制权争夺案折射公司治理困局 创始人权威与大股东资本博弈引法律思考

近期,围绕双星名人企业治理与控制权的争端持续发酵。

企业创始人公开发表声明,宣布与直系亲属解除家庭关系,引发社会关注。

多方信息显示,企业内部在股权与治理结构上出现“权力错位”:一方在工商登记层面仍显示为法定代表人并掌握公司关键印鉴,另一方则据称通过持股平台合计持有过半股份,并以董事会或股东层面的决议主张管理权。

情绪化表述背后,实际指向的是公司控制权在法律框架中的重新确认。

问题:治理权与外观权威出现分离 从企业治理的基本逻辑看,股权决定控制力,程序决定合法性。

但在现实运作中,法定代表人登记、公章、营业执照等“外观要件”往往影响企业对外签约、资产处置及银行业务办理。

当股权控制方与外观代表权不一致时,企业容易陷入“双头治理”困局:对内决策难以统一,对外交易风险陡增,且任何一方的单边动作都可能触发后续争议。

原因:股权多数决与程序正当性成为博弈焦点 法律界观点认为,若公司章程无特别约定,持股过半的股东在股东会层面通常拥有更强的表决能力,可依法推动董事会改组、管理层调整,并通过合法程序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

相应地,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往往采取“程序性防御”,例如对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召集、表决、通知等环节提出异议,寻求撤销相关决议,以争取时间与谈判空间。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个别决议因程序瑕疵被撤销,只要股权结构未发生改变,控股股东仍可能在纠正程序后重新召开会议并作出新的有效决议。

由此可见,争端的核心不在于一次会议的胜负,而在于制度安排与权力结构的长期对抗。

影响:企业经营与外部交易面临不确定性叠加 一是经营管理成本上升。

内部权力拉锯将增加决策层摩擦,影响采购、销售、融资、用工等日常经营效率,重要项目容易因授权不清而停滞。

二是外部交易风险加大。

法定代表人登记与公章使用具有强烈的对外“信号效应”。

当双方通过公开声明互指印鉴效力、决议有效性时,交易相对方的“善意”判断将更为谨慎,大额交易、资产处置、担保融资等更可能被金融机构和合作伙伴暂缓或提高风控要求。

三是法律风险向双方扩散。

若法院最终确认某一方决议有效并认定管理权已发生转移,则在僵持期间以企业名义实施的行为可能面临效力争议与责任认定问题,既可能涉及对内追责,也可能影响对外合同履行与损失分担。

对策:以法治化路径化解僵局,减少“外溢伤害” 针对类似控制权争端,业内普遍建议从三方面推进解决。

首先,回归公司治理的法定程序。

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主体、通知期限、表决方式、会议记录与决议文本等应严格合规,避免程序瑕疵反复引发撤销诉讼,使企业长期陷入诉讼消耗。

其次,尽快厘清并统一对外代表权。

法定代表人变更与工商登记应与内部决议同步推进,防止对外签约主体长期不明。

对公章、证照、网银U盾、财务印鉴等关键要素应建立可核验的交接与保全机制,必要时可通过司法措施降低被滥用风险。

再次,引入第三方调解与治理重构。

家族企业在代际交接中更易出现权力安排不清、利益边界模糊等问题。

可考虑在法律框架内引入职业经理人、设立特别表决事项、完善章程约束、建立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以减少“人治式”冲突对企业经营的冲击。

前景:司法裁判或推动治理回归规则,但长期仍取决于制度安排 从趋势看,争端走向通常取决于两条线:其一是司法对程序合法性与决议效力的认定,其二是控股结构能否通过协商或资本运作实现再平衡。

即便法院对个别程序问题作出裁判,企业要恢复稳定经营仍需完成治理结构的系统性修复,包括权责边界、授权体系和对外代表权的统一。

对市场而言,更重要的信号在于企业能否尽快结束权力真空,恢复可预期的决策与执行链条。

这场持续发酵的控制权争夺战,既是对《公司法》实践应用的生动检验,也为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深刻镜鉴。

当创始情怀遭遇资本规则,唯有在法治框架下平衡各方权益,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如何构建既尊重股权原则又兼顾企业家精神的治理体系,将成为我国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