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范围 近亲属可共享医保资金

随着人口流动加快、家庭结构更加多样,医保跨地域使用的需求不断上升。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继续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规则,推动个人账户资金更好发挥保障作用。 跨省共济的推出,回应了现实中的突出问题:不少外出务工人员与家乡亲属长期分居,个人账户资金容易闲置,而家人看病就医仍需自付较多费用。新制度通过明确规则,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近亲属,让资金更贴近家庭实际需求。 根据通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对象范围较广。除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外,还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参保人还可与多名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便于多代家庭或家庭成员较多的情况灵活安排保障。 个人账户共济资金的用途也有明确边界。参保人可用共济资金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这既便于家庭成员互相支持,也有利于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跨省共济主要通过“医保钱包”实现。医保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资金账户,与个人医保码关联。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均需开通医保钱包。操作流程为: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登录,在首页点击医保钱包,确认使用钱包后,按提示填写使用地和手机号信息,点击立即确认使用即可开通。开通后,可在医保钱包界面查询余额,点击转账申请按钮,填写被转账人基本信息并提交,即可完成转账。 为降低风险,政策设置了必要的限额要求:每个医保钱包账户单日限3笔转账,每笔不超过2000元,以减少异常资金流动带来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个人账户共济仅是资金支持,不改变医保报销资格、待遇和政策。例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将个账资金共济给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父母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仍按当地居民医保政策执行,不会因使用共济资金而变化。家人就医的诊疗记录也不会计入职工名下,不影响职工后续参加商业保险等对应的事项。上述安排有助于保持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边界与公平。 从制度设计看,个人账户共济遵循“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的原则。双方仍需使用各自医保凭证按规定就医结算,共济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个人负担部分,不涉及医保待遇转移或共享,在不改变待遇体系的前提下提升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落地,既是流程上的优化,也反映了保障理念从“个人使用”向“家庭互助”的延伸,更契合人口流动的现实需求;下一步,如何在提升便利性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并推动各地执行规则衔接一致,仍需在实践中优化。这项政策能否真正发挥效果,关键在于各级医保部门服务能力与监管能力同步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