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已突破12万亿元。
然而部分平台利用规则制定权,通过隐蔽算法实施差异化定价、强制“二选一”等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指出,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针对平台规则领域长期存在的三大顽疾:规则修改随意性大、执行过程缺乏透明度、用户维权渠道不畅。
深入分析显示,平台规则失序的根源在于权责失衡。
部分头部企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缺乏外部监督的情况下,往往将商业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2022年消费者协会受理的23.6万件互联网服务投诉中,近四成涉及平台规则争议。
新规创新性地建立了“规则生命周期”监管体系,要求平台在规则制定阶段必须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并征求意见,重大修改需设置30天过渡期,同时强制开通独立申诉通道。
这一制度设计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
从市场维度看,通过规范“关键少数”的平台经营者,有助于矫正“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从治理维度看,首次将算法规则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数字经济监管提供了新范式。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特别强调平台需建立协商机制,这意味着中小商户首次获得规则制定参与权,有望改变以往单边决策模式。
专家认为,新规实施面临两大挑战:一是如何平衡监管刚性与技术创新空间,二是跨区域执法的协同效率问题。
对此,监管部门已着手构建全国统一的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监测实现规则备案、投诉处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表示,随着配套实施细则的完善,我国有望形成全球领先的平台治理“中国方案”。
网络交易的活力来自信任,信任的基础在规则。
以平台规则为切口压实责任,既是对个别乱象的纠偏,也是对数字经济治理能力的提升。
只有让规则公开、程序公正、救济有效,才能更好平衡创新与规范、效率与公平,推动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