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优化口岸进境免税店布局:新增41处、保留11处并强化招投标与风险防控

为深入完善口岸进境免税店布局,推动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全国口岸进境免税店体系进行系统性调整。 此次调整涉及范围广泛。新增上,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将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的覆盖范围。其中,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设立后,将允许自澳门进境的居民旅客在该口岸购买15000元以内的免税商品,该举措充分说明了对粤澳合作的支持。同时,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蛇口邮轮中心等11个口岸的进境免税店将继续保留并运营。 另外,部分口岸的免税店设立计划被调整。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江门港等3个口岸的进境免税店设立工作将停止。此外,待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客运航线转场至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的设立也将停止。这些调整主要基于口岸功能定位、客流变化等因素的综合考量。 从管理机制看,此次调整强化了规范化运营要求。各地政府部门需按照招标投标法等对应的法律法规,指导招标人或口岸业主做好招投标工作,财政部门应依法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有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限定为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六家企业,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等,这一规定确保了免税商品经营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防范风险成为此次调整的重要内容。各地政府被要求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综合管理机制,防范免税商品违规倒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要统筹做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控免税商品走私风险。这些措施表明,在扩大免税商品供应的同时,监管部门更加重视市场秩序维护和风险防控。 此次调整反映了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优化升级。通过扩大口岸进境免税店的覆盖范围,既能满足进出境旅客的消费需求,也能促进口岸商业的发展。同时,通过严格的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免税商品流通的合法性和秩序性,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优化口岸免税店布局既是促进消费的短期举措,也是扩大开放的长远之策。在实施过程中,如何平衡开放与风险、市场活力与公平竞争、经济与社会效益,将考验各方的治理能力。政策成效不仅体现在销售增长上,更应助力提升我国消费市场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