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成功调解特困人员遗产纠纷 四方达成和解

问题 岑城镇一起特困人员遗产纠纷曾陷入僵局;争议财产包括宅基地、房屋、承包土地和山林,焦点是一块面积约302.57平方米的共有宅基地及附属财产。由于权利主体众多、证据类型复杂、法律与乡村伦理交织,矛盾持续升温,既影响对应的家庭的生产生活,也给村级治理带来压力。 纠纷涉及四方主体的不同主张:村集体依据集体资产管理和特困供养实践,主张部分土地山林应按政策归还集体;一方当事人持遗赠扶养协议和村委会证明,主张已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应依约获得相应财产;另一当事人也提出照料协议,要求确认受遗赠权益;同时有亲属以血缘关系为由,主张对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多重主张叠加,使争议从"分多少"扩展到"依据何、边界何处"。 原因 此类纠纷的复杂性首先源于特困人员"生前供养、身后处置"的现实特点。涉案5名特困人员生前缺乏直系亲属照料,丧葬费用来自村民捐助、村集体协助等多种渠道,导致各方对"贡献与权利"的理解不一。 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在乡村较为常见,但在履行程度、证据留存、见证方式等容易产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与权益实现以扶养义务的实际履行为前提。一旦出现"谁照料更多、是否达到约定标准"等分歧,便容易引发对协议效力和权利归属的不同解读。 再次,宅基地、房屋与通行、采光、排水等日常利益高度关联,若缺少清晰边界与可操作的分割方案,即便各方原则上愿意协商,也难以落到具体执行层面。此前村级调解多次沟通仍未形成共识,矛盾随之升级。 影响 纠纷久拖不决,直接影响是资产处置停滞、房地使用受限,继而引发邻里关系紧张与潜在信访风险。更深层次看,特困人员遗产处置关乎基层治理的公平预期:既要保障履行扶养义务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照料帮扶;也要守住集体资产管理底线,避免资源流失;同时要依法回应亲属继承诉求,防止"情理先行、法理缺位"或"只讲法不顾情"的两难局面。处理不当,可能削弱群众对法治化解纷机制的信任。 对策 为防止矛盾继续扩大,岑城镇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岑城司法所联合平安法治部门、村级调委会和法律服务力量组建调解工作组,推动矛盾在基层依法化解。 一是先证据、后结论。调解组对协议文书、村委会证明材料及相关事实逐一核验,围绕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要点、扶养义务履行情况、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边界等进行释明,引导当事人把争议从"情绪对抗"转到"证据对话、规则对齐"。 二是先定界、再协商。针对宅基地及附属财产分割难点,调解组提出"专业勘测+自愿协商"的路径,协调各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勘测、定界绘图,以客观数据回应"界址不清、面积不明"的核心问题,为后续协商提供可视化、可执行的基础方案。 三是分类释法、兼顾情理。调解中采取分开疏导与集中会商相结合的方式:对村集体重点讲清政策适用范围与集体权益边界;对主张受遗赠的一方强调履约与权利对等原则;对主张法定继承的一方依法说明继承条件及证据要求。同时结合乡村伦理与邻里关系,推动各方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利益"最大公约数"。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各方最终就分割依据、权属办理协作等关键事项达成一致,并在调解委员会见证下签署调解协议。协议明确,以勘测定界成果作为自愿协商分割的基础依据;后续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事项,各方应相互配合推进,确保协议可落地、可兑现。 前景 基层治理实践表明,涉及特困人员遗产的纠纷既关乎民生温度,也检验法治精度。引入专业勘测、强化证据规则、推动联动调解,有助于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当地,降低诉讼成本与社会治理成本。下一步,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将继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基层治理深度衔接,在宅基地权属、遗赠扶养协议规范化、特困人员身后事务指引等上加强普法与制度供给,为乡村稳定与群众安居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这起民事纠纷调处案例折射出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层变革。当专业技术手段与传统调解艺术相遇,当刚性法律条文与柔性乡土伦理交融,一幅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图景正渐次展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今天,岑溪的实践给出了富有启示的答案: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