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法力量拉进家里来管事儿

你看,这次福建蕉城区人民法院给咱们搞出了一个特别新的办法,就是把司法力量拉进家里来管事儿。大家都知道,家是社会的最小单位,也是孩子成长的底子。要是家里没人管,或者管不好,司法机关就得赶紧补上这一环,把未成年人给托住。 这不,蕉城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雷某某和陈某的离婚案,法官发现了个大问题。婚生女陈某某从出生就跟着爷爷奶奶过,她爸爸陈某因为犯罪坐牢去了,妈妈雷某某平时也没怎么管她的生活和学习,根本没给孩子营造一个好的家庭环境。这监护责任没履行好,直接损害了孩子的权益和发展。 法院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果断启动了家庭教育指导程序。法条说的是,如果父母或监护人没好好教育孩子、还侵害了他们的权益,法院就得训诫他们,让他们去听课学习怎么当监护人。 法院就给雷某某发了一张《家庭教育指导令》,让她到法院去接受专业指导,学学怎么履行责任。这张纸可不是随便发的,后面还有人耐心辅导呢。法官让雷某某通过视频连线联系女儿,关心关心她的情况,这才算迈出了修复关系的第一步。 法官也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打了电话,讲明白了探望权对孩子有多重要,让他们配合妈妈去看孩子。大家一起努力,就是想把离婚对孩子心理的伤害减到最小,给孩子织一张更密的关爱网。 除了《指导令》,法院还给雷某某和在狱中的陈某发了个《家庭教育告知书》,再次强调父母都得尽到教育责任。不管分不分居、离不离婚,都得相互配合管孩子;更不能打人或者不管不问。 这次蕉城法院搞出的“一令一书”,不光是为了判案子这么简单。它说明家庭教育现在不光是家里的事儿了,也成了国家要管的大事。法院主动伸手帮忙,就是为了补上因为家里出事可能留下的教育空白和情感缺口,保证孩子能得到足够的关心和陪伴。 这也是基层司法机关把法律条文变成活生生的事儿的一次尝试。看来咱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了。 要让孩子健康长大,光靠学校和社会不行,还得靠法治撑腰。蕉城区人民法院这次的做法证明了司法机关在督促、引导家庭方面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听说法院以后还要接着干这事儿,通过普法宣传或者请专业机构来帮忙,让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带娃、科学养娃。只有家里、学校、社会和司法机构一起使劲儿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