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专项监督成效显著:纠正违法执法26亿元 护航企业合法权益

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突出问题,全国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为抓手,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现象,推动依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活动。

发布会信息显示,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1.9万余件,最高检及省级检察院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交办,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督合力,进一步压实办案责任、统一司法尺度。

问题层面看,涉企执法司法中仍存在若干影响市场预期的顽疾:一是个别地方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被不当干扰;二是涉案财物“查扣冻”措施适用不规范,造成资金长期沉淀甚至被违法处置;三是部分涉企案件久拖不决形成“挂案”,增加企业合规成本与经营风险;四是异地执法不够审慎,可能出现管辖争议、程序瑕疵等问题,影响市场主体对法治稳定性的信心。

原因分析显示,上述问题往往与多重因素交织相关:其一,个别地区存在将办案与经济利益、地方财政、部门考核等因素不当关联的倾向,诱发趋利性执法司法风险;其二,涉企案件类型复杂、链条长、跨区域要素多,若协作机制不健全,容易在立案、强制措施、财物处置等环节出现“程序跑偏”;其三,少数办案人员对依法审慎用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理念落实不到位,导致“重打击轻保护”“重结果轻程序”;其四,企业内部治理薄弱、关键岗位权力集中、合规体系不健全,也为职务犯罪和经济纠纷升级埋下隐患。

影响方面,专项监督的处置数据直接反映出法治纠偏对稳定预期的现实意义。

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撤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体现了对证据标准和程序正当性的严格把关;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资金26亿余元,有助于缓解企业流动性压力,避免因资金链受阻引发连锁风险;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提升司法效率,减少企业“悬而未决”的不确定性成本;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210余件,进一步厘清刑民边界,维护交易安全与契约精神。

与此同时,专项监督并非“一放了之”,而是坚持依法惩治与依法保护并重: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依法起诉1.2万余人;对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犯罪依法起诉1.6万余人,释放出“既护企业合法经营、也治企业内部蛀虫”“既促公平竞争、也护创新成果”的清晰信号。

对策层面,专项监督体现出以制度性纠偏推动系统治理的思路:一是通过挂牌督办、交办重大案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穿透力,推动形成可复制的规范办案标准;二是围绕涉案财物管理、强制措施适用、刑民交叉案件处置等关键节点,推动执法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履职,防止“以罚代管”“以案谋利”;三是加大对涉企“挂案”清理力度,推动案件“应结尽结”,以司法效率回应市场关切;四是以打击职务犯罪与知识产权犯罪为抓手,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和合规治理,形成“外部依法监督+内部合规建设”的双向约束。

前景判断上,随着专项监督持续深化和经验机制化、常态化,涉企执法司法的规范化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阶段性成果固化为长期制度安排:完善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与监督衔接机制,减少异地执法中的程序摩擦;健全涉案财物全流程管理和救济渠道,确保“查扣冻”依法、必要、适度;强化对刑民边界的统一把握,避免经济纠纷刑事化;同时继续保持对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创新成果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实现稳定、可预期、可持续的优化。

检察机关的这一专项监督行动,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发展为重的司法理念。

通过有力的法律监督,既纠正了执法司法中的不规范行为,也为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展望未来,检察机关应继续强化对执法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企业权益保护机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