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在青海的评标专家集体“身体不适”事件并非孤例。1月4日,在甘肃省某工程建设项目远程评标过程中,青海分会场4名专家因午餐延误两小时出现低血糖症状,要求就医并中断评标。4名年龄在50—60岁之间的专家随后被移出省级专家库。类似情况在招投标领域并不少见:2024年甘肃成县5名专家因“身体不适”未按标准评审受到处罚;2023年江西永丰县两名专家擅自离场同样被处理。
政府采购评标关系公共资金使用效率和市场公平竞争,评标专家作为关键参与者,其专业能力与诚信水平直接影响评标质量。青海事件表面是突发的“身体不适”,实质暴露出评标管理中的短板。各地应以此为鉴,从制度完善、监督强化和后勤保障等环节着力,推动形成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的评标机制,维护公共利益与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