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两企业因非法占地被罚205万元 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查处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两起土地违法案件,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源新建筑工程公司2022年11月在大岭街道洪湖村非法占用5571.31平方米土地用于堆场作业,嘉国实业公司则早在2021年3月就在稔山镇擅自占用6379.56平方米农用地搭建棚屋。经查证,两家企业都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

这两起处罚案例说明,土地管理的底线不能突破,任何以"临时"或"过渡"名义的违法用地都要承担后果。只有坚持依法管理,通过公开透明和整改落实来规范行为、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在资源日益紧张的形势下实现发展与保护的统一,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和生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