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基层“微腐败”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对9.1万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立案审查,较2024年同期增长12%,表明反腐工作继续向基层末梢延伸。当前基层监督仍面临三重难题:一是乡土社会人情关系影响较大,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熟人监督难”;二是个别乡镇纪委执纪偏宽偏软,2024年某省查处的村干部案件中,34%曾被从轻处理;三是农村空心化导致监督力量不足,全国60%行政村常住人口中老年人占比超过40%,参与村务监督的能力和精力有限。 监督薄弱环节容易诱发权力异化。典型案例显示,某村支书通过虚报种粮补贴累计套取专项资金27万元,某村委会主任违规操办婚宴收受礼金18万元。此类“蝇贪”不仅损害群众利益,也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信访问题。据统计,2025年涉农信访中反映干部作风问题占比达41%。 针对上述问题,涉及的制度安排加快落地。一上建立“县统筹抓乡促村”机制,2025年全国县级纪委监委直查村官案件同比提升25%;另一方面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22个省份实现村级财务线上公示。在重点领域,明确将宅基地审批、惠民资金发放等8类事项纳入“小微权力”清单,配套建立“一事一监督”台账制度。 专家指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集体“三资”规模仍将扩大。预计到2026年,全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超50万元的行政村将突破30万个,这对基层监督体系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需加强数字化支撑,完善“智慧监督”网络,同时健全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基层清则天下安,乡村治则国家治;村级干部处在服务群众一线,权力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只有把“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转化为日常自觉,把制度约束落到具体事项、把监督延伸到每一个环节,才能让“微权力”真正用在为民办事、兴村富民上,持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动乡村振兴在良好政治生态中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