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法院:录像遗嘱被判定无效

近日,上海宝山法院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相继审理了两起涉及新型遗嘱的继承纠纷,央视网对此进行了报道。徐老与蒋大留下的录像遗嘱均被判定无效,原因在于缺少关键环节。 徐老太录制视频遗嘱时,由两位居委会工作人员问话,她才做出回答。法院认为这并非徐老太自主陈述,且视频未标注日期和人员身份,不符合录像遗嘱的形式要件。因此法院判决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陈先生的弟弟妹妹提交了这份视频,他提出异议,认为无法辨别录制者身份和老人真实意愿。法院审理后支持陈先生的观点。 蒋大妈的遗产纠纷中,乙提供的录像光盘和打印遗嘱也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判无效。宝山法院审理后发现,打印遗嘱不是由见证人全程参与制作的。 徐老的视频缺乏自主陈述和身份记录。蒋大妈的录像未被确认为遗嘱内容。法官提醒大家,新型遗嘱形式虽然便捷,但为了防止造假和篡改,法律对构成要件要求更严格。 聂大爷和蒋大妈的三个孩子对遗产分割产生分歧。乙拿出的录像光盘里没有蒋大妈的亲笔签名和日期标注。宝山区人民法院指出视频中的内容并非蒋大妈自述。 这两起案件反映出法律对新型遗嘱形式要求的严格性。法官建议见证人全程参与打印过程并签字注明日期。录像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叙述内容并记录姓名和时间等信息。 担任遗嘱见证人的条件也有限定: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与遗产无利害关系。法官强调立遗嘱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