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次关于药店人员、检查还有追溯码的新规变化会给收入带来直接影响,好在针对多个方面的管理即将落地,这其中包括药店检查规范管理、执业药师配备、追溯码管理还有药店重点人员管理。由于要实施eCTD电子通用技术文档格式进行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注册申报,从3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就把受理审查的时间缩短到了3个工作日,这样就能更迅速地把新品推向市场。为了密切关注即将出现的“新药潮”,药店必须抢先拿到更具竞争力的药品,从而在处方外流的竞争中占据优势。虽然3月1日起全国药品追溯码的采集应用要进入攻坚阶段,但各地为了留出清库存的时间还是给出了缓冲期。像新疆这种地方自3月1日起就禁止买卖未赋码药品,这意味着药店得赶紧在2月底前清理库存中的“无码药”。尽管3月起安徽芜湖等地会由医保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定点药店的“综合查一次”联查行动,但这次检查比例跟药店的信用评价等级挂钩。第一级是按10%比例抽检,第二级是20%,第三级是30%,而第四级则是40%。尽管天津市药监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时除了执业药师还要再配备1名相关专业人员,但想开连锁药店还得拥有10家及以上直营门店才行。虽然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零售药店提出了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硬性要求,但只要履职能力不足或者质量裁决权被架空就会面临风险管控甚至暂停销售。为了应对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从3月20日起违法所得可以扣除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合法必要支出还有依法缴纳的行政处罚直接相关税款。虽然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要到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但针对中药生产全链条严管的要求意味着药店在采购时不能只依赖“眼看口尝”。为了减少干扰提高效率并且科学合理制定行政检查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陕西省自2026年3月7日起开始禁止药店乱检查并发布了《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