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证监会公布了这份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新规定。这其实是为了让证券法里说的短线交易监管制度真正落地,好给中长期资金进场提供便利。具体说来,《规定》在把国内国外的法律、司法还有监管做法都给系统梳理了一遍后,回应了大家在市场上的关心,还把大股东和董监高做短线交易的规矩给进一步定了下来。 这份规定一共十二条,里面最重要的内容有四块。第一块是搞清楚谁得遵守和啥券种要管。《规定》说,不管是买入卖出时都有大股东或董监高的身份,还是买入时没那个身份但卖出时有了,这都得算进去。至于“其他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存托凭证、可交债、可转债这些也被列了进来,让监管要求更细了。 第二块是把持股比例和交易时点的算法给说了清楚。买卖时点得按证券过户登记日来算;大股东持股比例得把同一个上市或者挂牌公司在境内外发的所有股份都加起来算;境外投资者不管是用什么渠道买的证券数量也得合并起来算。 第三块就是搞清楚哪些情况不用管。根据证券法给的权力,再结合实际监管的情况,《规定》列出了13种豁免的情形,比如优先股转股、ETF认购申赎、股权激励、司法强制执行、做市交易还有欺诈发行责令回购这些。不过也说了,如果在这些情形里利用信息优势去谋私利,那也别想豁免。 第四块就是对那些由专业机构管的、按产品或组合单开证券账户的情况怎么算。这类产品或组合得按一码通账户单独算持股,外资内资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资金还有私募资管产品这些都包括在内,这就是为了方便交易,促进资金进来。 当然,《规定》也说了,如果这些产品或组合做不到独立运作或者存在利益冲突、违法违规这些事,那就不能单独算了。 早在征求意见之前,证监会就已经把这个事儿给社会公开讨论过了,还搞了好几次座谈会和调研。大家伙儿提的意见建议大部分都被吸收采纳了,或者是给出了说明。大家都挺支持这份规定的,觉得它能帮市场稳住预期,也能让交易更方便。 接下来,证监会会组织交易所等地方把规定落到位。他们会继续优化短线交易的监管工作,把市场秩序维护好,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这篇文章是从证监会发布的上观号上看的,作者是上海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