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再审】田永明案改判死刑,你敢信吗?

1996年,被告人田永明这个恶徒犯下了强奸罪,还企图杀人灭口,幸亏没成功。后来被判了九年有期徒刑。你敢信吗?这事儿过了六年,2002年11月,田永明出狱没几个月,又跑出去行凶了。这一次,他拿刀去报复以前的受害人。更可恨的是,这时候刘铭富一个村民挺身而出,想救人家,结果被他捅死了。可怜刘铭富当场没气了。之后田永明又跑了。 2002年11月这事闹大之后,田永明又被抓回来,经中级和高级法院审理,他被判了死缓。但大家都觉得判得太轻了。他犯罪手段残忍,又是累犯,主观恶性极大。更别提他还有长期潜逃的行为,这是公然挑战司法权威啊! 今日,省高院开庭再审这个案子。检察机关这次站出来说话了,他们认为田永明的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该依法改判死刑立即执行。检察员在庭上说:“这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且系累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恶人真的不能再留了! 庭审中田永明对被害人家属道歉了,但那个态度真的太敷衍了。被害人家属表示根本不接受这种假惺惺的道歉。以前他还辩解是过失致人死亡呢!真是恶人先告状!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也是挺费神的,他们得重新梳理一下这个二十多年前的旧案。再审过程中,司法机关体现了对历史遗留案件、对重大争议判决的审慎负责态度。我们要看到的是:对于故意杀人这种严重侵犯公民生命权的犯罪行为,尤其是针对见义勇为这一高尚善举实施加害的行为,司法机关应该严惩不贷。 正义不能缺席,也不能迟延。这次再审开庭是严格司法、严厉惩处极端暴力犯罪的体现。我们期待公正的判决能够告慰逝者和抚平被害者家属的创伤,捍卫见义勇为者的尊严。对于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的罪行,法律必将给予最严厉的制裁! 这个案子最终结果也会为类似案件提供重要参照。无论过去多久,违法犯罪都必将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