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住建系统专项巡视巡察披露破坏营商环境乱象:严查权力寻租与执法失范

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的活力;近期,辽宁省对住建系统开展专项巡视巡察,集中暴露了基层权力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也为继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权力运行敲响了警钟。问题之多、之重超出预期。此次专项巡视巡察历时近三个月,覆盖全省住建系统,共发现问题5573个、问题线索1310件;受理主动投案90人,留置122人,推动边巡边查问题线索176件。数据表明,住建系统的权力滥用并非个案,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系统性。权力异化的表现值得警惕。政务服务领域,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利用窗口接件权,对送钱的申请人当天转办,对不送钱的申请人则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8年间收取好处费1614万元。如此公然的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异化为牟利工具,破坏公平秩序,背离法治要求。行政执法领域的乱象同样突出。葫芦岛市住建局对同一招商引资项目,以未批先建的同一事由在3年内罚款7次,其中一天内竟罚款4次,理由是“处罚金额不足予以补罚”。大连市普兰店区城管局对两个合同额相同的项目,却适用不同处罚标准,分别处以100万元和2万元罚款。多次重复处罚、同类问题标准不一,反映出执法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失范。频繁检查也让企业不堪其扰。阜新一企业在14个月施工期内遭遇16次检查,其中省住建厅6次,市县两级各5次,最短间隔仅3天。鞍山市铁东区住建局在2个月内,同一执法人员以相同事由对一地产项目进行9次现场检查,整改意见基本一致。变相重复检查既挤占行政资源,也增加企业时间和经济成本。问题背后,是权力观偏差与监管短板叠加。一些干部服务意识淡薄,把公权当作谋利工具;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仍有盲区,“微腐败”隐蔽性强、易被忽视;部分领域自由裁量缺乏清晰规范,导致执法尺度不一、行为失当。专项巡视巡察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围绕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内部管理等建章立制384项,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表达出以制度管权、规范用权的信号。下一步仍需在三上加力。首先,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推动行政权力运行更透明、更规范。其次,加强基层干部教育管理,纠正权力观偏差,提升服务意识。再次,健全企业投诉反馈机制,对违规检查、重复处罚等行为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这场刀刃向内的整治表明,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次性工程,必须对权力任性保持零容忍;只有把审批、执法等关键环节纳入制度约束,“办事不求人”才能从口号变成常态。辽宁案例的意义不仅在于查处1614万元好处费等显性问题,更在于推动形成防治“微腐败”的制度安排,为继续深化改革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