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反倾销措施继续执行并延长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近日发布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应的决议,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实施反倾销措施,并将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1日(含)。涉案产品为油气田用管材,涉及欧亚经济联盟多个税号范围,覆盖多种规格、不同用途的相关钢管产品。 二、原因:日落复审机制下的“延续性保护”考量 从程序看,此次延长与欧亚经济联盟对该案开展日落复审的安排相衔接。公开信息显示,欧亚经济联盟于2014年3月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在2015年8月作出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2.23%至31.00%,同时与部分中国企业达成价格承诺。此后,欧亚经济联盟也对价格承诺企业名单作过调整,曾将个别企业移出名单。 在贸易救济规则框架下,日落复审通常围绕“措施到期后倾销及损害是否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进行评估。欧亚经济联盟于2020年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并于2021年决定维持既有税率与价格承诺安排,将有效期延至2026年4月。2025年12月,欧亚经济联盟再次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此次将措施有效期延至2026年12月下旬,客观上为复审审查、信息核实与综合评估留出时间,也反映其在钢铁管材等敏感品类上延续产业保护取向。 三、影响:出口成本与市场预期承压,行业竞争更趋精细化 对出口企业而言,反倾销税延续意味着进入欧亚经济联盟市场的综合成本仍处高位,价格、交货与融资等条款的谈判空间被压缩。对依赖该区域油气工程配套需求的企业,订单稳定性可能面临波动,尤其在项目制采购、长期框架协议以及服务绑定型供货中,税负与合规要求将更影响整体竞争力。 从市场层面看,欧亚经济联盟油气资源开发与管材需求具有周期性。在能源投资回升时,油井管需求上行往往会加剧进口竞争,也更容易触发或延续贸易救济工具的使用。措施延长可能推动部分采购转向本地或第三方供应来源,区域市场竞争或出现份额再分配。同时,若价格承诺机制继续适用,部分企业或可获得相对稳定的进入通道;但对无法纳入承诺或履约成本较高的企业而言,市场门槛仍然较高。 四、对策:强化合规应对与多元布局,提升全链条竞争力 业内人士认为,面对反倾销措施延续,企业需要从“单一价格竞争”转向“合规与价值竞争”并重:一是持续跟踪复审进展,完善应诉与数据管理,围绕正常价值、出口价格、成本构成及关联交易等关键问题建立可核查、可追溯的资料体系,降低因信息缺失导致不利裁定的风险。二是评估价格承诺路径的可行性,在满足监管要求与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稳定报价机制、优化产品组合与交付方案提升确定性。三是加快市场多元化和客户结构优化,降低对单一地区政策波动的敏感度,同时推动产品向高端化、定制化升级,提升在耐腐蚀、深井高压、高温等场景中的技术附加值。四是加强与上下游协同,通过原材料采购优化、工艺改进、质量认证与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降低综合成本并提升交付能力。 五、前景:贸易救济常态化背景下,规则化沟通与互利合作仍是关键 当前,全球钢铁及相关金属制品贸易摩擦呈现常态化趋势,油气装备材料作为资源开发链条的重要环节,更容易成为贸易救济关注对象。预计在第二次日落复审框架内,欧亚经济联盟仍将围绕产业损害、市场份额、价格走势与进口影响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最终裁定将取决于证据链完整性与各方利益权衡。对企业而言,稳健合规、提升产品力与供应链韧性,仍是应对不确定性的关键;对产业层面而言,在遵循多边与区域规则基础上推进务实沟通,寻求互利合作空间,有助于稳定预期、降低摩擦成本。
这场持续十二年的贸易拉锯,既折射出全球产业链调整的现实,也考验着中国制造业的转型能力。当反倾销从阶段性措施逐步演变为长期壁垒,中国企业需要在技术创新与规则应对上同步发力,才能在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中保持竞争力。未来双方能否在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找到更可持续的平衡点,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合作的深度与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