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鸡生蛋借鸡生蛋

这事儿得说回2012年5月,余某和刘某这俩朋友不知怎么就动了歪心思,想搞点“借鸡生蛋”的事。余某仗着“萧县某中学教职工”的身份,到处搜罗教职工的身份信息和收入证明,硬把它们塞进办卡申请表里交给徽商银行萧县支行。另一边刘某借口搞防腐工程,三番五次找驾校学员要身份证复印件。被坑的人后来回想起来都懵圈,谁也没想过自己会在这家银行名下多出信用卡。结果只用了半年多的时间,两人就骗到手30多张卡。 接下来的变故发生在2012年11月以后。法院查出来,余某实际拿着30张卡,其中13张都被他用来恶意透支,一共花掉了120200.73元。案发后他倒是挺老实,主动找到萧县公安局把7万块钱给退了。好在他自首且还钱快,法院判刑的时候没太为难他;反倒是刘某因为在里面干的是跑腿的事儿,最后被认定是从犯。 到了2015年10月的时候法槌落定了。余某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还得交15万的罚金;刘某也没跑了,判了三年半还要赔8万。至于剩下的那12万余元违法所得,法院都责令依法追缴,还给受害单位了。 这就好比《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说的那样,要是用假的身份证去办卡或者恶意透支骗钱,数额大了就构成犯罪。余某和刘某这事儿,正好对上了“冒用他人信用卡加恶意透支”的那条规定。 至于具体怎么判的,主要看透支了多少钱、有没有退赃以及是不是主犯这些情况。根据规定,数额较大的话就是五年以下刑期外加两到二十万的罚金。结合他们的表现和透支金额(大概有12万),最后法院给出的判决就是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