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是在告诉大家:虚拟世界不是法外之地

最近吉林昌邑区法院就判决了一个26人的微信群言论侵权案,这事儿也让大家伙儿看到了咱们司法在治理网络空间上的力度。 其实现在大家都爱用微信群、朋友圈聊天,本来这是个挺好的交流地儿,结果有些人把这当成了自己发泄情绪的“安全区”,乱说乱骂,根本不考虑会不会伤害到别人。这次那个被告就是因为和原告有矛盾,就在这个退休同事群里天天骂人家,还编瞎话造谣,弄得原告名声都坏了。 这事儿为啥会发生呢?一方面是因为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以为在网上说话没人管,就把自己的坏情绪凌驾在别人头上。另一方面平台也没把好关,审核机制跟不上,纠纷处理也慢腾腾的。像那个被告还嘴硬说自己没指名道姓呢,其实大家都能听懂是谁在骂人。再加上不少人对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太懂,维权意识差,这才让这种坏事一再发生。 法院最后判了被告得在群里公开道歉留七天,如果他不执行,就把判决结果在当地报纸上登出来。这就是典型的“在哪里侵犯的权,就在哪里恢复名誉”的做法。虽然原告要的精神损失费因为没达到严重标准没赔给他,但法院还是把重点放在让坏人认错、消除坏影响上,这才是真正保护了人格权。 想要解决这类问题,光靠法院判案还不够。还得平台主动负责起来,多做一些审核拦截;咱们老百姓自己也得学学法、懂懂法,知道在网上说话是要负责任的。只有大家都自律了、平台也管好了、法律又有保障了,网络这块才会越来越干净。 现在国家一直在推网络法治化建设,像《民法典》里专门写了人格权这部分的规定。这次判决不仅是在保护个人权益,也是在告诉大家:虚拟世界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在现实还是线上,每一条信息的发布都得守规矩、讲文明。只有这样,咱们才能一起守护好那个干净温暖的“云端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