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这事儿可没小事,一步一个脚印都得留好印记

咱们聊聊2014年和2015年,发生在深圳、珠海警备区还有香港的两档子事儿,挺能说明保密问题的。先说那个林某,2014年10月的时候,人家休婚假跟老婆去深圳,顺手拿了大学时期的旧护照去香港逛了一圈买东西。结果回单位以后压根没报备也没上交证件,等到年底单位一核查,事情就败露了,最后被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证件还得给收走集中保管。 再看小王,2015年12月珠海警备区的海防团有个班长退役了,想约朋友去香港玩。结果到了办证窗口一问才知道自己属涉密人员,这护照根本办不下来。朋友顺顺当当地拿到了签证,小王连原因都弄不明白。保卫股长跟他说清楚了,“以前在香港岸站岗,保密义务可是随身带的。” 国家制定这些规矩其实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手段嘛就是两头堵:护照签发的时候就先卡住这一关;口岸检查就算再严格,也没法补源头的漏洞。保密法把批准出境的权力交给了有关部门,也就是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应的上级单位;如果觉得这人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失太大,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一块儿说“不行”。 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以后要想出国或者去香港这种地方,审批手续必须一步都不能省。个人手里最好别存着因私护照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这些有效证件,从根本上断了“说走就走”的念想。组织人事部门也得管管,批准了以后在出发前得做一对一的谈话教育;人回来一周内还得回访一下记录存档。 谈话最好是两个人一起去谈,填个《涉密人员出国(境)行前保密教育情况表》,确保教育到人、责任到人。保密这事儿可没小事,一步一个脚印都得留好印记。大家伙儿心里得把“审批”这两个字刻得死死的,这样既能守住国家秘密,也能保住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