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个叫张某的男子,因为在行车过程中跟高某某的轿车差点撞车,两人吵了起来。结果张某一时冲动,第二天凌晨悄悄回到停车场,用钥匙把高某某的车刮花了一大块。鉴定下来,修车费高达9000元。车主发现后报了警,警察花了两周时间把张某给抓到了。虽然他主动赔钱并道歉获得了谅解,但法院还是依法判了他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2025年某天晚上,张某骑电动车在广州海珠区的一个停车场入口差点撞上高某某的车。俩人一吵起来,张某心里记恨上了。到了凌晨一点多,张某特意跑回去停车场,趁着没人的时候,用钥匙使劲划了那辆车的漆。专业机构评估说修好得花9000元人民币。 后来法院审理查明了案情。张某一开始是因为行车纠纷跟人吵架,结果没控制住情绪才动手报复。虽然他的家人后来把钱赔了,也道了歉得到了高某某的原谅,但他还是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海珠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要定罪判刑。像这次张某造成的损失9000元,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5000元标准。法官觉得这个判决既严厉又公正,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一方面肯定要严惩这种侵害财产的行为来维护秩序;另一方面看张某认错态度好、赔偿及时又有谅解书就从轻发落了缓刑。 不过法官也提醒大家要注意:赔钱和原谅只能算量刑时的考虑因素,改变不了他已经犯罪的事实。这次事儿虽然是因为小事起的争执,但结果特别让人警醒。在法治社会里,发泄情绪也得守法。如果为了报复搞破坏肯定没用,反而会让自己变成违法犯罪的人,最后不光要赔钱还得坐牢。 这种公正的判决就是要告诉大家:公民的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大家都得维护社会秩序。以后不管碰到啥摩擦都得冷静点守着法律办事,千万不能用非法手段解决问题。大家平时开车或者在公共场所遇到问题多商量多沟通走正规渠道解决问题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