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地区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司法等问题,已成为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突出障碍。一些地方滥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结企业资产,不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也削弱了营商环境的稳定性。针对这些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启动专项监督行动,着力规范执法司法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对3500余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减少不当司法行为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财产权益保护上,监督解除或返还违法查扣冻结资金26亿余元,820余人的人身强制措施依法得到变更。此外,检察机关集中清理长期未结的涉企“挂案”4300余件,纠正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案件210余件,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和经营负担。,检察机关加大对企业内部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2万余人,维护企业内部管理秩序;针对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妨碍科技创新的犯罪,起诉1.6万余人,为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支持。分析认为,此次专项监督的成效表明司法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起到了更积极作用。通过精准纠偏与依法惩治并重,既压缩权力滥用空间,也更好保护市场主体活力。下一步,检察机关或将继续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形成更常态化的治理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法治支撑。
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取得的进展,显示出法治建设在持续完善。通过纠正违规执法、加强企业权益保护,检察机关正在为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同时,对职务犯罪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依法惩治,也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种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维护市场秩序之间保持平衡的做法,符合现代法治治理的要求。面向未来,检察机关仍需持续深化专项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为企业提供更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