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清江浦法院披露了一起案件,给许多人带来感慨。年近六十的李阿姨和王老伯选择重组家庭。他们没有房产、没有积蓄,挤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中相依为命。李阿姨原以为这次婚姻能给自己的晚年带来安稳,可谁能料到,两年前,王老伯患病后,他直接搬去了儿子家中,把李阿姨独自留在出租屋中。这次遭遇让李阿姨的生活陷入困境。已经七十五岁的李阿姨行动不便,没有收入来源,难以承担房租和基本生活开销。走投无路之下,她只能将丈夫王老伯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扶养费。 让人意外的是,王老伯却理直气壮地反驳说,应该由李阿姨的子女来赡养她。他认为两人都已年老,结婚就是为了相互扶持,怎能轻易分手呢?然而法律并不认同这种“甩锅”的行为。法院最终给了李阿姨一个公道。 夫妻之间有着相互扶持的义务。李阿姨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而王老伯退休后收入相对较高。考虑到李某与王某各自有儿女,还有王某的收入和健康状况,经法院调解后决定由王某每月给李某支付500元扶养费。 法官指出,女性年老丧失工作能力且无收入时,作为丈夫应该提供帮助。可在这次事件中,王老伯有能力扶养却推脱责任。 通过这次调解事件给予妇女合法权益以保护。有些网友认为再婚就是搭伙过日子,当灾难降临时各自逃离也不稀奇。还有一些网友普及了法律知识,指出法律上并没有再婚与否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