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被认定为过错方:杭州一离婚案折射婚姻诚信底线

一起涉及夫妻忠诚义务的民事案件近日在杭州某区人民法院宣判。原告阿强(化名)以妻子小琳(化名)存在重大婚姻过错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予以支持。判决书显示,被告在两年多时间内同时与两名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构成对夫妻忠实义务的严重违反。经法庭调查,双方于2018年经人介绍结婚,育有一子。丈夫为建筑技术员,因工作长期驻外,妻子留在杭州照顾家庭。分居状态持续三年后,小琳通过社交软件与初恋男友重新联系,随后又与同小区一名离异男性发展亲密关系。2023年春节前,提前返家的丈夫察觉异常并留存证据,在庭审中提交了包括亲密照片、聊天记录在内的17项证据材料。华东政法大学婚姻法专家表示,本案判决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关于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第1091条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审判长在判决书中指出:“婚姻关系具有法定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忠诚义务。过错方不仅要承担道德层面的责任,也要接受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案件宣判后引发关注。浙江省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判决传递了司法对婚姻家庭秩序的明确态度,也提示异地婚姻中的风险需被正视。该机构统计显示,近三年省内涉异地婚姻的离婚诉讼中,因情感疏离引发的纠纷占比达41%,较前五年上升12个百分点。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研究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达3.76亿,“留守配偶”群体面临更突出的情感与支持缺口。专家建议,除依法规制外,还应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包括企业对员工家庭的支持安排、社区心理疏导与婚姻家庭服务等,减少矛盾累积带来的婚姻危机。

婚姻不是短暂的情绪依靠,而是建立在责任与承诺之上的长期关系。异地、压力和孤独都不应成为突破底线的理由,更需要被看见的是沟通的缺位和支持系统的不足。对个人而言,守住忠诚底线、在关系出现问题时及时寻求帮助,是对伴侣也是对子女负责;对社会而言,推动更家庭友好的工作环境和更完善的家事服务体系,让矛盾在合法、理性、可持续的路径中化解,才能减少伤害、修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