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霸王条款”被罚1 万元

成都最近对“霸王条款”下手了,这次检查主要针对汽车销售和教育咨询这些跟咱们老百姓过日子息息相关的领域。那些合同里的文字游戏,真是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比如“厂家破产就不负责质保”,“商家有最终解释权”,还有“交了钱就不能退”,这些条款都在无形中给商家减轻了责任,却把负担压在了消费者身上。 最近,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就干了件大事,集中检查了一批格式条款,当场揪出了好几起违规的事儿。四川省壹零壹平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消费者签的《车辆代购合同》里,直接写着“厂家倒闭跟我们无关”,还说“交车后不准再提异议”,甚至要求乙方“不能用非指定零部件”,要是不接车就要赔车价30%,还得把定金白搭进去。这种明显违法的合同,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改正,并给了个警告。 上品学府小区那份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也有问题,硬是要业主“自愿放弃公共绿地、屋顶露台的使用权”,这明显是想借着格式条款把自己的责任免掉。邛崃市市场监管局看不过去,直接罚了5万元。做成人学历提升的四川故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因为协议里写着“甲方有最终解释权”,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也不客气,直接罚了1万元。 除了他们,成都自由动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鸣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都青鸟飞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也因为合同里有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分别被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这回整治力度不小,大家以后签合同可得多长个心眼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