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12年,罚没3407万元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张天峰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张天峰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二三年间,利用担任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诸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三千四百零七万余元。 从职务变迁看,张天峰的违法行为跨越多个层级和地域。其从地方烟草系统的中层管理人员逐步升迁至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高位,职权范围不断扩大,接触的利益关系也日益复杂。这个升迁过程中,其权力运用的约束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最终导致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从违法行为的特点看,张天峰的受贿涉及多个关键领域。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直接关系到企业资源配置和员工切身利益,这些权力的滥用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破坏了烟草系统的用人制度和市场竞争秩序。长达二十年的违法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反映出涉及的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漏洞。 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张天峰的认罪悔罪态度。判决书指出,张天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这些因素被认定为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成为法院依法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同时,法院判处罚金二百万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说明了对职务犯罪的严厉打击和对国家财产的有效保护。 烟草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其管理人员的廉政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张天峰案件的查处和宣判,是深化烟草系统反腐工作的重要体现。该案警示烟草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同时也提示主管部门,要深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反腐败既要惩处个案,更要以案促改。只有健全制度约束、压实监督责任,才能有效遏制权力寻租,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